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[专业代码:120901K]
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能全面发展,系统掌握现代旅游管理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备宽厚的学科基础,严谨务实,富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,熟悉旅游管理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方法和运作方式,具备旅游企业职业经理人潜质,具有国际视野、服务意识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,能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与管理、策划、咨询、市场推广等工作,适应地方旅游业发展需求的通识素养宽厚、专业基础扎实、职业技能熟练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。
培养规格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、酒店管理、旅行社管理和旅游景区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,受到旅游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具有分析和解决旅游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。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训练,应达到以下知识、能力和素质要求:
(一)知识要求
1.掌握法学、社会学、哲学、语言文学、职业发展与教育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;
2.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旅游消费者行为等旅游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;
3.熟悉旅行社、酒店、景区等各类旅游企业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;
4.熟悉国内外旅游产业的现状与动态,掌握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,了解旅游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。
(二)能力要求
1.具有运用旅游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旅游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;
2.具有较强的专业外语应用能力,能适应旅游涉外工作的需要;
3.具有较强的公关社交、人际沟通和语言与文字的表达能力;
4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
5.具有良好的基层管理能力;
6.具有创新创业所需要的探索精神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;
7.具有对旅游管理专业领域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的基本能力。
(三)素质要求
1.政治立场坚定,政治方向明确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、自然科学素质和较高的审美素养;
3.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;
4.具有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。
二、学制与学分
1.学制:四年。
2.学时/学分:2554学时/164.5学分,其中:
(1)通识教育课744学时/40.5学分;
(2)学科专业课1740学时/84学分;
(3)职业教育课70学时/5.5学分;
(4)集中实践教学50.5周/34.5学分。
三、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
毕业要求:学生成绩合格,修满规定学分,完成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。
学位授予:取得毕业资格,并达到学院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四、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
1.主干学科:工商管理、经济学。
2.主要课程:旅游学概论、旅游接待业、旅游目的地管理、旅游消费者行为、旅游经济学、旅游规划与开发、旅游法规、旅游市场营销、旅游心理学、酒店管理概论、旅行社管理、旅游景区管理、旅游财务管理、现代服务业管理、旅游英语口语、旅游韩语等。
五、主要实践环节
包括课程实习、课程论文(设计)、专业实习(见习)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内容、时间安排以及进行方式。
1.导游实务课程实习,安排在第三学期,计0.5周/0.5学分;
2.酒店管理概论课程实习,安排在第三学期,计1周/1学分;
3.大商科综合实训,安排在第五学期,计1周/3学分;
4.专业见习,安排在第五学期,计2周/2学分;
5.旅游规划与开发课程实习,安排在第六学期,计0.5周/0.5学分;
6.毕业实习,安排在第六学期暑假和第七学期,计24周/6学分;
7.毕业论文(设计)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8周/8学分;
8.创新创业实践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5周/5学分;
9.毕业教育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2周/2学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