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发布时间:2021-06-15浏览次数:

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[专业代码:120203K]


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求,具备人文素养、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,掌握会计、管理、经济、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,具有熟练的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,面向地方、面向基层,培养通识素养宽厚,专业基础扎实、职业技能熟练,能在工商企业、金融企业、中介机构、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,从事会计实务的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
培养规格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、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形成会计专业能力框架,接受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实务管理等实践能力。通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训练,应达到以下知识、能力和素质要求:

(一)知识要求

1.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;

2.系统掌握包括基本理论、方法和技能在内的会计专门知识;

3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;

4.熟悉国内外与会计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国际惯例;

5.学习文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历史学、政治学、伦理学、哲学和艺术学等方面的人文科学知识,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,掌握并运用高等数学、统计学、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技能。

(二)能力要求

1.熟练掌握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,准确地陈述和处理会计事项,撰写会计工作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,养成职业判断能力,提升专业水准,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对信息进行恰当分析,为决策支持和风险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;

2.具备较强的学习提高和知识转化与应用能力,能够理论联系实际;

3.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、人际沟通、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,能较好地协调工作,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,具有创新意识。

(三)素质要求

1.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,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、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
2.在文化素质方面,具有科学态度、理性思维和人文素养;

3.在专业素质方面,具备会计专门知识和技能,具有创新意识以及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,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,具有事业心、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,以及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;

4.在身心素质方面,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,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以及社会人际关系。


二、学制与学分

1.学制:四年。

2.学时/学分:2606学时/165学分,其中:

(1)通识教育课744学时/40.5学分;

(2)学科专业课1792学时/87.5学分;

(3)职业教育课70学时/5.5学分;

(4)集中实践教学29.5周/31.5学分。


三、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

毕业要求:学生成绩合格,修满规定学分,完成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。

学位授予:取得毕业资格,并达到学院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

四、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

1.主干学科:管理学、经济学。

2.主要课程:基础会计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管理会计、成本会计、审计学、财务管理、税法、会计信息系统、会计职业道德等。


五、主要实践环节

包括课程实习、课程论文(设计)、专业实习(见习)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内容、时间安排以及进行方式。

1.大商科综合实训,安排在第五学期,计1周/3学分;

2.专业见习,安排在第六学期,计1周/1学分;

3.毕业论文(设计),安排在第七学期,计8周/8学分;

4.毕业实习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6周/6学分;

5.创新创业实践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5周/5学分;

6.毕业教育,安排在第八学期,计2周/2学分。